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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資安專業人才培訓] 108年度第二梯關鍵基礎設施人才培訓單位甄選

[資安專業人才培訓] 108年度第二梯關鍵基礎設施人才培訓單位甄選


資安專業人才培訓108年度第二梯關鍵基礎設施人才培訓單位開始甄選,請參閱下方說明與附件,也歡迎報名遴選說明會,報名網址:https://ievents.iii.org.tw/EventS.aspx?t=0&id=560

※本甄選申請時間至108年6月27日下午5點為止,有任何問題請與資策會教研所陳小姐聯絡:(02)6631-6524 / [email protected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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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甄選目的
公開甄選國內優良培訓單位,協助經濟部工業局108年度「資安人才培訓及國際推展計畫-資安專業人才培育深化分項」,辦理第二梯次關鍵基礎設施資安人才培訓相關課程,透過專業機構訓練以提升我國關鍵基礎設施產業資安防護能量。

貳、人才培訓內容說明
一、培訓產業中高階資安人才並提升人才價值。
二、培訓產業在職員工,使具備擁有資訊安全專業技術及應用規劃能力,以補充在職資安人力缺口,面對未來可能遭遇的資訊威脅與攻擊,強化防禦能力,全面提升國內資安防護能力。
三、各培訓單位須於民國108年11月30日前協助完成本案「第二梯次關鍵基礎設施資安人才培訓」,其類別及人時規定如下表說明:

申請類別 短期資安人才訓練
訓練對象
各企業在職員工,欲提升資訊安全技術或進階能力之人員
課程範疇 詳短期第二梯次關鍵基礎設施資安人才培訓課程說明
執行方式
由培訓單位針對資訊安全產業新技術/應用或進階能力開班,公開對外招生
補助比例
視審查結果核定補助比例
培訓自籌款
培訓單位向招收之學生收取培訓自籌款
課程時數
課程總時數需達18小時以上
學員出席率 企業人數需達10人以上,學員出席率須達至少80%
專題作品/成效評量 參與受訓學員需參加iPAS業人才能力鑑定之資訊安全管理或技術認證考試,工控場域實作,或網路攻防平台等

四、短期資安關鍵基礎設施人才培訓課程說明
1. 培育及強化關鍵基礎設施及5+2產業之資安人才技能,課程依不同職務進行專業技能之培訓。
2. 課程時數:每班至少18小時以上。
3. 課程內容需含講師應用技術演示或補助對象上機實作。
4. 課程最後應加入學習成效評鑑,如:iPAS業人才能力鑑定之資訊安全管理或技術認證考試,工控場域實作,或網路攻防平台等。



五、經費說明:
1. 申請計畫總經費含「政府委辦費」及「申請單位自籌款」。
2. 政府依採購法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規定,委託培訓單位執行委辦計畫,政府支付培訓單位委辦經費,補助培訓課程。
3. 若分包審查通過後預算因立法院決議凍結部份經費,分包協辦單位須配合凍結部份課程暫不執行。
4. 受訓學員需符合課程出席率及成果評量規定,始符合補助資格。

參、參選單位應具備之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
一、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
基本資格 應檢附證明文件
登記有案之社、財團法人;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;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
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私立學校、社、財團法人檢附登記證證書影本,公立學校檢附立案核可公函影本,公司檢附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
合法納稅證明者 近期營利事業所得稅完稅證明或近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,公立學校或依法免納稅之法人免附。
無退票記錄者
近一年內金融機構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,公立學校免附。
最近二年內,在國內外無下列記錄者
 曾因侵害智慧財產權而被判處徒刑或罰金
 承接合約因無法履行合約條款而解約或停權處分
廠商切結書(附件一)。
不得為陸資企業(包括子公司、分公司、獨資或合夥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)/非列入本會及政府機關拒絕往來之廠商
1. 廠商免附證明文件;
2. 由本會至「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」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「政府電子採購網」及本會「採購管理系統」查驗,投標廠商不得為該網站列為陸資企業或不拒絕往來之廠商。
http://www.moeaic.gov.tw/( 首頁> 出版品資訊: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)
註:得標廠商國內員工總數逾67人者,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人士,應達其國內員工總人數1%;國內員工總數逾100人者,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士,應達其國內員工總人數1%。前二者僱用不足者,應繳納代金,並需將繳納代金之證明文件影本送資策會查核,目前尚無需繳交。

二、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
特定資格 應檢附證明文件
申請單位在過去1年內須具有資訊安全培訓實績。 併於計畫書內詳實載明
併於計畫書內詳實載明
計畫主持人具備大專學歷以上,工作年資2年以上,且具資安人才訓練、教學實務經驗 併於計畫書內詳實載明
授課師資需擁有從事資安相關工作或資安授課經驗2年以上,具資安實務能力者
併於計畫書內詳實載明

三、參選單位應提出之文件如下
1. 基本資格證明相關文件、切結書一份(附件一)、課程協辦申請表一份(附件二)。
2. 專案計畫書10份(計畫書格式見附件三,封面格式A4,米黃色150~200磅雲彩紙)。其計畫書及附件中如有蒐集個資部分,僅用於審查使用。
3. 上述二者裝入信封密封後,並於封面註明申請單位名稱,依規定日期送達。

四、專案計畫書書面規格
1. A4紙張直式由左向右橫寫。
2. 封面請依附件格式製作,雙面印刷並裝訂整齊。
3. 文件一律請繕打。
4. 文字字型除標題及圖表以外一律以標楷體14號為標準。

肆、收件截止日期
時 間:民國108年6月27日下午5點止
寄送地址:106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53號11樓
資策會數位教育研究所數位轉型訓練中心
連 絡 人:陳小姐 (02)6631-6524 [email protected]

伍、甄選作業
一、資格審查
1. 依本公告第參條所定之資格,審查證明文件。
2. 資格審查合格者,計畫書即予開封並寄送評選委員進行書面審查,資格不符者,計畫書不予評選。
3. 資格合於規定者,由執行單位安排計畫書評選時之簡報順序。
二、計畫書審查
1. 時間及地點: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申請單位。
2. 每一申請單位可參加計畫書審查之人數:三人。
3. 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依排定次序,於評選時進行簡報。
4. 未依指定時間到場之申請單位視同放棄簡報機會,由委員逕行書面審查。
5. 依正式公布之年度計畫構想書內容及政府培訓經費總額,對合格單位之計畫書審查核定其課程及補助經費。
6. 審查核定之單位須與本計畫執行單位簽定契約,方可辦理培訓課程。
三、審查結果公告
審查結果將於公告審查通過名單,並分別以email、電話通知申請單位聯絡人。

陸、附件
一、培訓單位切結書
二、課程協辦申請表
三、專案計畫書格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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