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參選單位應提出之文件如下
1. 基本資格證明相關文件、切結書一份(附件一)、課程協辦申請表一份(附件二)。
2. 專案計畫書10份(計畫書格式見附件三,封面格式A4,米黃色150~200磅雲彩紙)。其計畫書及附件中如有蒐集個資部分,僅用於審查使用。
3. 上述二者裝入信封密封後,並於封面註明申請單位名稱,依規定日期送達。
四、專案計畫書書面規格
1. A4紙張直式由左向右橫寫。
2. 封面請依附件格式製作,雙面印刷並裝訂整齊。
3. 文件一律請繕打。
4. 文字字型除標題及圖表以外一律以標楷體14號為標準。
肆、收件截止日期
時 間:民國108年6月27日下午5點止
寄送地址:106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53號11樓
資策會數位教育研究所數位轉型訓練中心
伍、甄選作業
一、資格審查
1. 依本公告第參條所定之資格,審查證明文件。
2. 資格審查合格者,計畫書即予開封並寄送評選委員進行書面審查,資格不符者,計畫書不予評選。
3. 資格合於規定者,由執行單位安排計畫書評選時之簡報順序。
二、計畫書審查
1. 時間及地點: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申請單位。
2. 每一申請單位可參加計畫書審查之人數:三人。
3. 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依排定次序,於評選時進行簡報。
4. 未依指定時間到場之申請單位視同放棄簡報機會,由委員逕行書面審查。
5. 依正式公布之年度計畫構想書內容及政府培訓經費總額,對合格單位之計畫書審查核定其課程及補助經費。
6. 審查核定之單位須與本計畫執行單位簽定契約,方可辦理培訓課程。
三、審查結果公告
審查結果將於公告審查通過名單,並分別以email、電話通知申請單位聯絡人。
陸、附件
一、培訓單位切結書
二、課程協辦申請表
三、專案計畫書格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