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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資安專業人才培育 | 109年度培訓課程甄選開始

[公告] 資安專業人才培育 | 109年度培訓課程甄選開始


公告日期:民國109年2月4日
收件截止日期:民國109年2月24日下午5點止
本案聯絡人:資策會數位教育研究所數位轉型訓練中心 / 賴小姐 (02)6631-6528 / [email protected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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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甄選目的
公開甄選國內優良培訓單位,協助經濟部工業局109年度「資安人才培訓及國際推展計畫-資安專業人才培育深化分項」,辦理資訊安全相關課程,透過專業機構訓練以提升我國產業資安防護能量。

貳、人才培訓內容說明
一、培訓產業新進資安人才並媒合就業,以補充在職資安人力缺口。
二、培訓產業與關鍵基礎設施在職員工,使具備擁有資訊安全專業技術及應用規劃能力,面對未來可能遭遇的資訊威脅與攻擊,強化防禦能力,全面提升國內資安防護能力。
三. 關鍵基礎資安課程最後應加入學習成效評鑑,如:iPAS人才能力鑑定之資訊安全管理或技術認證考試、場域實作、或網路攻防平台等。
四、各培訓單位須於民國109年10月31日前協助完成本案「資安專業人才培訓」,其類別及人時規定如下表說明(課程範疇請參閱附檔:109年度「資安人才培訓及國際推展計畫-資安專業人才培育深化」申請須知(第一梯)_V1):




四、經費說明:
1. 申請計畫總經費含「政府委辦費」及「申請單位自籌款」。
2. 政府依採購法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規定,委託培訓單位執行委辦計畫,政府支付培訓單位委辦經費,補助培訓課程。
3. 若分包審查通過後預算因立法院決議凍結部份經費,分包協辦單位須配合凍結部份課程暫不執行。
4. 受訓學員需符合課程出席率及成果評量規定,始符合補助資格。
5. 本計畫養成班學員得申請勞動部「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」補助。

參、參選單位應具備之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
一、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

註:得標廠商國內員工總數逾67人者,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人士,應達其國內員工總人數1%;國內員工總數逾100人者,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士,應達其國內員工總人數1%。前二者僱用不足者,應繳納代金,並需將繳納代金之證明文件影本送資策會查核,目前尚無需繳交。

二、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

三、參選單位應提出之文件如下
1. 基本資格證明相關文件
2. 課程協辦申請表一份(附件一)
3. 培訓單位切結書一份(附件二)。
4. 專案計畫書10份(計畫書格式見附件三,封面格式A4,淺綠色150~200磅雲彩紙)。其計畫書及附件中如有蒐集個資部分,僅用於審查使用。
5. 計畫書電子檔光碟乙式
6. 上述資料裝入信封密封後,並於封面註明申請單位名稱,依規定日期送達。

四、專案計畫書書面規格
1. A4紙張直式由左向右橫寫。
2. 封面請依附件格式製作,雙面印刷並裝訂整齊。
3. 文件一律請繕打。
4. 文字字型除標題及圖表以外一律以標楷體14號為標準。

肆、收件截止日期
時 間:民國109年2月24日下午5點止
寄送地址:106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53號7樓
資策會數位教育研究所 / 數位轉型訓練中心
聯絡人:賴小姐 (02)6631-6528 / [email protected]

伍、甄選作業
一、資格審查
1. 依本公告第參條所定之資格,審查證明文件。
2. 資格審查合格者,計畫書即予開封並寄送評選委員進行書面審查,資格不符者,計畫書不予評選。
3. 資格合於規定者,由執行單位安排計畫書評選時之簡報順序。
二、計畫書審查
1. 時間及地點: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申請單位。
2. 每一申請單位可參加計畫書審查之人數:三人。
3. 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依排定次序,於評選時進行簡報。
4. 未依指定時間到場之申請單位視同放棄簡報機會,由委員逕行書面審查。
5. 依正式公布之年度計畫構想書內容及政府培訓經費總額,對合格單位之計畫書審查核定其課程及補助經費。
6. 審查核定之單位須與本計畫執行單位簽定契約,方可辦理培訓課程。
三、審查結果公告
審查結果將於公告審查通過名單,並分別以email、電話通知申請單位聯絡人。

陸、附件
一、課程協辦申請表
二、培訓單位切結書
三、專案計畫書格式
四、計畫審查評選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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